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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时间:2019-09-11   访问量:1603
公司受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8-0688;pyxqgkzb-20181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2115.23㎡,建设用地面积约25055.23㎡,总建筑面积约139000㎡,地上建筑面积约104748.2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15144.61㎡,办公建筑面积约39953.17㎡,LOFT公寓建筑面积约20414.34㎡,平层公寓建筑面积约16450.28㎡,酒店建筑面积约11872.86㎡。绿地率约10.01%,容积率约4.18,建筑密度约36%。以上规划指示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2、招标范围: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设计-施工标段
2标段:监理标段
4、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监理标段: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5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9月6日
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帅杰、任英林、李高岭、王仁杰、杨宗筱
五、评标结果:
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深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49%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92.6%
牵头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市花路长平商务大厦3815、3816、3818室
成员地址:郑州市市场街69号
项目负责人:代朝歌                      注册编号:粤144171849034
设计负责人:李颍静                      证书编号:074100523
工期:7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科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49.4%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89.7%
牵头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1号楼4层401号
成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5308弄32号6楼
项目负责人:王红献                     注册编号:豫141121211011
设计负责人:陈侠                       证书编号:013100910
工期:7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建中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49.25%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90%
牵头人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殷都区检察院配楼4楼
成员地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项目负责人:苏博                      注册编号:豫141151622767
设计负责人:林劲松                    证书编号:094100609
工期:720日历天
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39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吴祖辉
证书编号:00461131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4%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91号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小明
证书编号:0029392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0.4%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常爱云
证书编号:00491371
六、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1标段:451912元,2标段:29969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联系人: 张磊、马嘉骏
电话: 0373-7535018;13283716486        

监督单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73-7553097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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