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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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低压电及配套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4-10-08   访问量:1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彩虹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20-410772-47-03-069373招标人(项目业主)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共低压电及配套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乡市彩虹社区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区建筑面积12528.13m2。张兴庄棚户区改造地下人防工程(一期)为附建武甲类人防地下室位于地下一层平时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战时为二人员掩蔽人防下室总建面积3767.6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1标段: 彩虹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部分低压电缆路径)公共区域配公共1#变、公共2#变出线电缆路径、及充电桩变出线电缆路径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2标段:彩虹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共部分低压电缆路径)公共中心配公共3#变、公共4#变出线电缆路径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3标段:彩虹社区防空地下室、张兴庄社区人防暖通相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标段划分:3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2标段: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标段: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依据标段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评审,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若在一个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以后其他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 29 08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  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杜嘉文

电话:18637321118

代理机构: 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南侧标准厂房北数第一栋2-4层

联系人:马静

电话:17637356771、17637382896

监督部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0373-3686158

 

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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