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33#、34#楼周边景观及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33#、34#楼周边景观及绿化工程
2.2 建设规模: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33#、34#楼周边景观及绿化。
2.2项目编号:ZDHY[2024]015
2.3项目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2月06日起至 2024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hnzdhy@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外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200米路北信息通信专业园展示中心2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8637321118
代理机构: 河南中道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200米路北信息通信专业园展示中心2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637356771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