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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6-03-13   访问量:1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JKGC[2026]001

2.3 项目规模: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樊李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备安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保修

2.5项目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316日起至 20263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1)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2)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hnzdhy@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外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470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200米路北信息通信业园展示中心2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杜经理

电话:18637321118

代理机构: 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花园路与广安街西200米路北信息通信业园展示中心2层

联系人:女士

电话:17637356771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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