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阳光运动城(南北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发展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经开经审【2022】26号、新经开经审【202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18-410753-88-03-005612,招标人为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说明如下:
2.1.1项目名称:中科阳光运动城(南北地块)供配电工程
2.1.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079(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018-410753-88-03-005612)
2.1.3项目概况(规模):中科阳光运动城(南北地块)供配电工程包含两个产业园,其中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供配电工程建筑面积78294.54㎡,用电负荷合计为:6500kVA,其中主供5500kVA,备供1000kVA。主要包括:从南地块配电室高压柜引来10kV高压电缆、配电室内高低压柜及变压器等。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产业园项目供配电工程建筑面积60293.19m²,用电负荷合计为:2860kVA,其中主供2230kVA,备供630kVA。主要包括:第一路电源(主供),主供电源由10kV中兵开闭所待定间隔出线供电;第二路电源(备用),备用电源由10kV彩西线#15杆T接下线供电;客户院内新设二进二出环网柜(1#2#环网柜)高压电缆引至配电室。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对应实施范围内的保修期内保修。
2.1.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1.6预算金额:5193555.34元
2.1.7建设地点: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与永兴街交叉口东北角
2.1.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0质量要求:国家通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相关材料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评标结束时间之前。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8.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29日23时59分,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三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评标与定标
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6.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6.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中科启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四路1号
联系人:焦文祯
电 话:15003732844
招标代理机构: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静、任海方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南侧标准厂房北数第一栋2-4层
联系人:马静、任海方
电 话:17637356771、17637382896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 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
电 话:0373-3686158
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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